南京旅游市场推行一口价

  自4月15日起,南京市内400多家旅游经营企业必须实行明码标价,以彻底杜绝“模糊定价”等价格陷阱。

  南京市物价局和旅游局在联合下发的《关于规范旅行社明码标价行为的通知》中规定,旅行社不得将旅游行程中的必须项目拆分成自费项目。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旅游报价招揽游客,并应当一次性收取旅游合同约定的旅游费用。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或者收取没有标明的费用。在标示价格或做广告宣传时,不得使用“多少元起”的模糊标价,不得随意标示最低价或最高价。如有季节性浮动因素,必须附以说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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